贵州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贵州省最早的此类本科专业。该专业依托广播电视新闻学及汉语言文学本科、文艺学省级重点学科,文艺学、艺术学硕士点及省级精品课“普通话”的雄厚师资和优良的办学条件,面向广播电视电影系统、相关传媒演艺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培养能够从事播音、节目主持、评论解说、出镜记者、影视配音与表演,以及普通话教学等工作的艺术、新闻传媒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生计划(省内):
学校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贵州师范大学 |
41 |
5900 |
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09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 |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
40 |
10000 |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②2009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③普通话标准,发音器官无疾病,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
④年龄17到28岁。
符合上述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现役从艺军人经军区政治部、武警总队政治部批准报考。
三、报考手续:
①交《贵州省2009年艺术类考生报名登记表》;
②查看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③本专业考生登记表(报名时填写);
④交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⑤交报名考试费130元/生;⑥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2009年1月8、9日领取准考证,1月10、11日考试。
②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文科大楼)
五、考试内容:
考试全程录像并现场传输到电视屏幕上,总分300分。①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及朗读指定稿件[100分];②形象展示及才艺表现(限时2分钟)[150分];③回答问题(即兴评述)[50分]。
凡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在领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县(市、区)报生办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文化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艺术类栏目填报我校该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在省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有变动,以我校在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为准)
七、其他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0851-6700795 6701395(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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