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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09年影视表演类联招考试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12-16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admin

    按照重庆市招办的规定,重庆市影视表演类联招考点设在重庆大学,负责组织全市的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四个专业的联招考试。凡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考点联招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资格。报名考试地点设在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重庆大学A校区内)。

    一、报名条件

    1、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完成高考报名手续。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

    二、报名考试要求

    1、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时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恕不退还):

    1) 2009年重庆市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及复印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2)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原件交验即退还)。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正面半身照3张。

    2、填写《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其内容须与高考报名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3、考生可同时兼报两个专业并参加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报考重大美视电影学院联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联考,不再参加校考。)

    4、考生报名材料齐全,经审核后由考点发放《重庆市2009年影视表演类联招考试准考证》。

    5、考生参加专业考试须携带由联考报名点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2009年重庆市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按时参考。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

考点

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重大(重庆联招,限重庆考生)

A校区美视电影学院内)

023-6510625865111919

1.表演专业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3.导演专业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225

1226

1227

1230


2. 考试内容:

表演专业

初试

⑴朗诵(体裁任选一种,时间限3分钟内)(60分)

⑵集体表演小品(40分)

复试

⑴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20分)

⑵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展示且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20分)

⑶即兴小品表演(60分)

三试

⑴语言(指定作品即兴朗诵)(30分)

⑵ 命题小品表演(7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⑴朗诵(自备散文、诗歌、故事、寓言一篇,时间限3分钟内)(50分)

⑵主题讨论(50分)

复试

⑴播读新闻稿件(50分)

⑵话题评述(100分)

⑶主持能力测试(50分)

导演专业

初试

命题编讲故事(100分)

复试

⑴命题编演小品(50分)

⑵ 回答提问(50分)

三试

影片分析(笔试)(100分)

戏剧影视

文学专业

初试

影片分析(笔试)(100分)

复试

回答提问(文学艺术常识),可提交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80分)

三试

命题写作(笔试)(120分)


    备注:具体考试时间报名时见考生须知

    四、成绩通知及划线

    1、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由区县(自治县)招办发放给考生本人。

    2、重庆市招办统一划定各专业成绩合格线。

    五、本次专业考试除专业考试费以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敬请考生和家长注意。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23-65106258、65111919(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023-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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