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招考办批准,我校2009年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分全省统一考试、学校单独考试、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三种形式。报考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一考试,报考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报考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专业的考生在参加省统考的基础上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现将我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
1、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类)、美术理论);绘画(中国画、油画、壁画、水彩画、版画、漆画、综合绘画、艺术学理论、金属工艺、陶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公共艺术、平面设计、城市景观、服装设计);音乐学(教师教育(师范类)、音乐学理论、音乐编辑)、音乐表演(美声、流行声乐、民歌、西洋管弦、民族管弦、电子键盘、手风琴、巴扬琴、钢琴、现代乐器、艺术学理论、音乐剧);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
2、学校单独考试专业:绘画(书法)、绘画(综合艺术(美术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表演(戏剧表演)、表演(戏剧编导);音乐表演(综合艺术(音乐方向));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师范类));数字媒体技术(游戏制作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
3、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专业:绘画(雕塑)、绘画(雕塑(冰雪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表演(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60米、男1.70米以上;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男1.80米以上(综合素质优秀者,可放宽1-2厘米)。
2、报考表演(戏剧表演)、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限制在22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美术学(美术教育(师范类))、音乐学(教师教育(师范类))、绘画(艺术学理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音乐表演(艺术学理论、现代乐器)、数字媒体技术(游戏制作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动画专业兼招艺术文史和艺术理工考生,其余专业只招艺术文史考生。
4、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我省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本民族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籍证明。
三、学校单独考试及省统考加试专业的报名与考试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 12月20日—2009年1月4日。
2、现场确认要求:本人持高考艺术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到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确认。
3、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以下时间均为2009年):
专业名称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绘画(书法) |
1月6-7日 |
1月8-11日 |
绘画(综合艺术(美术方向)) | ||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整体形象设计) | ||
绘画(雕塑) | ||
绘画(雕塑(冰雪方向)) | ||
数字媒体技术(游戏制作艺术) |
1月10-11日 |
1月12-13日 |
广播电视新闻学(摄影) | ||
表演(戏剧表演) |
1月17-18日 |
1月19-22日 |
表演(戏剧编导) | ||
音乐表演(综合艺术(音乐方向)) | ||
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师范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
各专业具体的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我校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专业准考证。
四、录取办法
我校按以下三种方式录取:
1、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编导(不含播音主持方向)专业,将从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省统考且学校加试专业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省考专业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综合考评,分专业择优录取。
3、其余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将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全省最低控制线及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其它事项
1、音乐类科目考试由我校统一提供钢琴伴奏及CD机,其他乐器及CD光盘由考生自备。
2、学校单独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成绩,不再发放成绩单。
3、咨询(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
邮政编码:150080
咨询电话:0451-88060177 88060178 88067377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b.hr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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