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将于2009年1月1日-1月4日举办"北京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本次活动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办,北京大学团委和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联合承办,我校将在活动中招收艺术特长生,计划招收30人左右。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考生均可);
2、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估计自己的高考成绩(实考分)经降分优惠后可考取北京大学的优秀学生;
3、招生项目及要求:
①舞蹈类:重点招收民族民间舞蹈;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3cm以上;协调性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反应灵敏,有较强的学习舞蹈的能力。(报名材料需附带作品录像带或光盘)
②声乐类:重点招收美声唱法(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和男低音),民族唱法只招个别具有独唱水平的学生。
③管弦乐类:重点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长笛(兼短笛)、双簧管、长号等;要求具备业余测试最高等级证书。
④民乐类:重点招收唢呐、二胡、琵琶、中阮、大阮、大提琴、贝司、打击乐、中胡、扬琴;其他各类民乐类乐器择优录取。
二、报名办法
凡报考北京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的艺术项目测试和文化课测试。
本届冬令营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团委文化体育部。
报名网址: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5日至2008年11月30日。
停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08年12月5日(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大学团委文化体育部(老生物楼210室)
朱老师 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64064)
报名材料包括:
①《北京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报名表》;
②所获最高艺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高中以来参加各种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
④舞蹈类学生提交VCD格式个人文艺作品,声乐类提交CD或录音格式带个人文艺作品,其他类别不作硬性要求。
三、艺术特长生考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在2008年12月中旬在北大招生网发布复试(冬令营)通知,请递交报名表的考生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查询,通过的同学直接在网上打印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北京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我校在中学生艺术冬令营中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向考生颁发特、一、二、三级证书。
我校对于特长生的长远发展目标是将特长生的学习成绩和特长并重。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特长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需求确定各类特长生候选人,降分标准按照教育部2009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高可降至当地重点线。
艺术特长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同校方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锻炼自己,为校争光。若擅自退出艺术团,将取消学籍。
注:北大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大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四、咨询方式
北京大学2009年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64064(8:30-11:30,13:00-17:00)。
五、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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