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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11-10文章来源:上海招考热线作者:未知

 为了扩大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实行多元化的录取管理体制,给学生提供多次入学机会,营造宽松的教育环境,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普通高校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校“学分制”的全面实施,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将继续实行春季招生。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同意上海大学等8所普通高校参加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8]8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高校和招生计划

  2009年本市春季招生的普通高校有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共8所。计划招生950名;其中本科500名,高职(专科)450名。

二、招生对象

  2009年春季招生对象与2008年秋季招生政策相衔接,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具有高中阶段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可报考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及以下六种人员不得报考: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200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的外省市户籍2008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父母工作单位经市政府批准的为照顾范围的外省市户籍2008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4、父母一方或双方现属或原属上海户籍的外省市户籍2008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5、父母一方或双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的外省市户籍2008年及以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6、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的200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

 三、网上报名时间和信息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

日期: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11日(星期二)

时间:上午9:00—18:00

报名网址:http://www.shmeea.com.cn、http://www.shmeea.edu.cn

  考生按报名要求在网上填妥《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确保输入的信息真实、准确。为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 (教学厅[2004]3号)精神,在上海报名参加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的每一位考生,必须认真仔细阅读“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在网上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现场确认

  在网上报名成功,取得网上报名流水号的考生,须携带户口簿(并交户籍复印件)、有效的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及办证副联(并交居住证及办证副联复印件)或蓝印户口(并交蓝印户口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交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报考证明[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三线单位由驻沪办事处、其他考生由户口或暂住地所在街道出具(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户籍2008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档案材料在原毕业中学的由中学出具)]及有关可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证明(根据沪教委学[2008]83号文精神,仅限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青年及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烈士子女加20分,其余每项加5分),于11月14日(星期五)—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直接到户口(在职职工在工作单位,非本市户口的到暂住地)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5),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报名流水号,核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交验加分证明,并办理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经现场确认后的网上报名信息有效。

3、其它

1)每人缴纳报名费25元,考试费每科26元。

2)为便于区(县)招办审核,方便考生报名,简化报考手续,2008年参加过秋季高考的考生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带好原高考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命题原则

1、考试科目

  2009年春季招生考试实行“3+综合+学校加试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为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数学试卷不分文、理。外语语种见各招生院校章程。外语设听力考试,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综合”为六门课(物、化、生、政、历、地)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不分文科适用卷和理科适用卷。学校加考科目由招生高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自主决定,并自行组织考试,也可采用面试。

  全市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以20%计入总分(满分为30分)。全市统一考试科目总分满分为480分。除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外,数学、外语、综合科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外语考试含20分钟听力考试,听力部分分值为30分。

2、考试日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

2008年1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20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2:00-4:00外语;

21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2:00-4:00综合能力测试。

  学校加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试成绩公布:2008年12月29日公布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同时公布2009年春季招生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考生考试《成绩通知单》由邮政EMS直接邮寄考生本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08年12月30日-31日持本人准考证直接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钦州南路500号)申请成绩复核(网上阅卷的语文、数学科目除外)。

3、语文、数学科目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语文、数学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生须按照下列要求答题。

(1)必须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答题,答在非规定区域内一律无效。

(2)答题纸涂点用2B铅笔,修改时用塑料橡皮擦干净,其余答题用黑色或蓝黑色字迹的墨水钢笔、水笔或圆珠笔。

(3)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方向要正确,位置要对应),并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条形码上面和周围不允许有任何书写标记。条形码损坏,贴错位置的答题纸按无效处理。

(4)保持答题纸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皱。

(5)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试卷,责任由考生自负。

4、英语听力考试收听频率

上海东方广播电台:AM792千赫、FM89.9兆赫。

5、命题原则

  依据中学课程教学大纲,注重考查高中毕业生进入高校继续学习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知识与综合能力。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表现。2008年毕业的高中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07年以前(含2007年)的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做出组织鉴定。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被招生高校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高校组织录取复检。在高校录取复检中,凡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春季招生录取资格。

七、报考和录取

  凡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20%计入总分)四门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的考生,可在2009年1月2日上午9:00至1月3日晚8:00止使用168教育声讯电话选择报考一所高校,亦可同时报考若干所高校。考生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所高校报到。

  凡纳入春季招生的高校,其办学类型、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学费标准等经市教委审定后,在考生报考前向社会公布。在本科、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上的考生,学校可充分使用面试或其他测试成绩,作为多元录取的依据,真正体现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时间从2009年1月12日至1月20日。根据先本科后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2009年1月13日各招生学校发出本科考生预录取通知书和达到本科资格线上的报考高职(专科)考生预录取通知书,1月15日被录取的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和2009年春季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到一所高校报到,1月17日上午学校上报已录取考生信息。1月18日各招生学校发出高职(专科)线上考生的预录取通知书,1月20日被录取的考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和2009年春季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到一所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学校报到。新生报到后,各校将新生名单于1月21日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考生录取后,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所发提档单到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或工作单位提取档案,并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交给学校。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普通高校春季招生工作与秋季招生工作一样重要,社会影响大。各招生高校要加强领导,要成立以校领导为主的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指导学校主管部门制定并具体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和政策,并责成校招生办公室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试考务及招生录取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高考“阳光工程”,招生工作实行“八不准、六公开”制度。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和各高校招生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杜绝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违反招生纪律者,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检举揭发的招生工作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工作日程表

   

    

负 责 单 位

200811月上旬

春季招生宣传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

11月上旬

公布春季招生章程

各高校招办

1110日—11

网上报名

市教育考试院

1114日—15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各区(县)高招办

1215

上报符合政策加分对象名单

各区(县)高招办

1220日—21

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

各区(县)高招办

1229

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

公布全市本科报考资格线和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

市教育考试院

1230日—31日上午

成绩复核登记与返回

市教育考试院

1230日—31

上午8:30—下午4:30

各院校电话咨询

各招生高校

200912日上午9:00

200913日晚8:00

考生电话报考学校志愿

168教育声讯台

14日上午10:00

考生电话报考学校志愿信息返回各高校

168教育声讯台

各高校招办

16日—9日下午

参加高校加试科目考试的考生凭成绩单或准考证直接到所报高校领取加试科目准考证

各高校招办

18日—10

各高校加试科目考试

各高校招办

112

公布各校加试科目考试成绩

各高校招办

112

 

各校本科及本科线上报高职(专科)录取工作

各高校招办

113

发本科及本科线上报高职(专科)的预录取通知书

各高校招办

115

被预录取的考生报到

各高校招办

116日上午

学校上报已录取考生信息

各高校招办

116日下午

考试院高招办反馈高校本科线上未被录取和未报到考生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

117

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工作

各高校招办

118

发高职(专科)预录取通知书

各高校招办

120

被预录取的高职(专科)考生报到

各高校招办

121

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学校上报录取新生名单

各高校招办

市教育考试院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试时间表

 

   

   

   

1220

(星期六)

9:0011:30

  

2:004:00

  

1221

(星期日)

9:0011:00

  

2:004:00

综合能力测试

 

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院校加试科目考试安排一览表

 

  

学校加试科目考试时间

考生拨打168声讯电话填报志愿时间

学校加试科目

考试报名地址和时间

上海大学

110日上午9:0011:00,加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章程

2009

12日上午9:00

13

8:00

上大路99

19日下午1:303:3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8日(上午8:3010:30物理)

仙霞路350号(体育馆二楼)16日下午1:304:00

 

  注:1、参加高校加试的考生请查看各校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

             2、未列入表内的院校不再另行组织加试。

各区(县)高招办2009年春季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

 

区(县)

    

咨询电话

黄浦

凤阳路186

63273833

卢湾

重庆南路247

63738374

徐汇

百色支路28

54361040

长宁

虹古路321

62786098

静安

愚园路4820

62878866-118119

虹口

四川北路989121

63063079

普陀

中山北路348924

62221298

闸北

共和新路71032

66056686

杨浦

延吉东路55

55833009

闵行

七莘路568

64921788

宝山

东林路25

56112258

嘉定

嘉定城中路1714

59528633

浦东新区

潍坊七村702

58307991

金山

朱泾镇万安街920

57320091

松江

松江中山二路590

5781573057815945

青浦

青浦镇万寿路55

69220499

奉贤

南桥镇南桥路446

37111508

南汇

惠南镇车站南路3

68004482

崇明

崇明城桥镇新崇北路6

59622778

梅山

梅山冶金公司教育处

025-86706684

大屯

大屯煤电公司教育处

0516-89024494

张家洼

山东莱芜鲁中矿公司教育处

0634-68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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