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了《200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信发[2008]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标志着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提前报名工作已经启动。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提前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着重强调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政策的新规定、新变化。各相关单位及考生应仔细阅读、了解相关政策,保证提前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一、提前报名考生的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不变
1.提前报名考生的范围: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这三类考生须提前报名。
2.提前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0日至2008年12月30日。
3.报名方式: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确认报名信息两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考生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录入考生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
(2)打印、审核《考生预报名表》: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表》,由考生自行打印。《考生预报名表》内容是否属实,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审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
(3)确认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本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缴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对《报名登记表》认真校对,发现错误及时提出修改,保证《报名登记表》中所有内容准确无误后,在“考生本人确认签字”栏签字。
(4)关于《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加盖公章后发放给考生本人。
二、2009年高考报名又有新政策新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更加严格
1.户籍年限与学籍年限:
2008年,自治区将加大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会同中学及当地公安部门严格审核每一个考生报名资格。《实施办法》指出,“考生父母户口不在内蒙古自治区,截至2009年4月1日前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自治区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未满两年者,不得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高考报名。”即考生父母户口不在内蒙古自治区,截至2009年4月1日前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自治区满两年,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满两年者方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报名。
此外,截至2009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须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审验资料留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实施办法》还要求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考生的学籍是否真实、学籍年限是否达到要求。
2.户籍与报名地:
(1)考生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2)以下三类考生可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二者任选其一。
A.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B.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蒙语授课班的考生;C.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
3.使用户口本原件及二代身份证进行正式报名:
考生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时,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和二代身份证进行正式报名。未持户口本原件和二代身份证的,一律不允许确认报名。对于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各地公安部门将为考生开辟绿色通道,保证考生顺利报名。
内蒙教招考信发[2008]13号
关于印发《200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现将《2009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生考生提前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提前做好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考生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和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各地公安部门将按《关于在各类教育招生考试中使用二代身份证的通知》(内教办字[2008]57号)为考生开辟绿色通道。各地要提前宣传,确保考生周知。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准备足够数量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建议每2000名考生配备1台),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会同中学及当地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父母户口不在内蒙古自治区,截至2009年4月1日前本人户口迁入内蒙古自治区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接受高级中等教育未满两年者,不得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高考。截至2009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须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审验资料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
三、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可以在学校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除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蒙语授课班考生可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招办报名、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在学校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得跨盟市报名。
四、考生必须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机构负责。
1.为不符合在本旗(县、区)报名的考生照相确认信息的;
2.确认考生信息时使用考生照片扫描的。
六、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的培训,统一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的《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确保每一名考生都熟悉网上报名流程,并能自行进行网上操作。各中学务必在12月2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组织在校考生学习培训教材,社会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