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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09年新高考方案出台 选修课纳入命题范围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7-29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作者:未知

    本报讯 明年是我省普通高中新课改第一届毕业生参加高考,备受关注的2009年新高考方案昨日终于出炉。选修模块要怎么考查?综合素质评价是否会成为高招录取的参考依据?这些学生和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在省教育厅昨日公布的《福建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后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中得到了解答。


选修模块设选考题


    据介绍,2009年高考最大的变化将体现在命题方面。《方案》中明确规定,凡《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中规定的学校必须开设供学生选修的内容均设选考题,由考生根据所选修系列或模块选择答题。有关人士表示,高中新课程最大的亮点是:选修模块学习,而这个亮点将在新高考方案中得到体现。


    具体各科目考试内容将由《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说明》予以确定。


    科目设置不变


    据介绍,2009年高考科目设置仍然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科分值及考试时间均不变。高考总分值仍为750分。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文考科目可选择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再加考相关术科。此外,明年高考天数仍为两天,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新方案指出,试卷要重视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特别是主干知识和实验能力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联系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合理控制试题难度,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避免偏题、怪题,同科目不同系列或模块选做部分的试题应力求难度的相对均衡。

 

    综合评价 采用等级管理


    新方案指出,今后还将深化综合评价改革并纳入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管理,使综合评价可信可用,发挥其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


    首先,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


    其次,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为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


    三大改革方向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我省还将改革高校选拔新生模式和招生录取办法,虽然这些变化不会立即在明年启动,但必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改革的主要方向有三方面:


    综合素质将成高招选拔依据


    将考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应届毕业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鼓励高校在录取时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省属本科可试点自主选拔


    积极开展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条件成熟并获得教育部批准,省属“211”本科高校可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经批准试点的高校,可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的选拔办法。


    大专院校 可自主选拔部分考生

 

    在实施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选拔模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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