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综合简章

苏州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5-08文章来源:高考资讯网作者:未知

一、学校性质和办学地址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坐落在苏州市十梓街1号,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二、有关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呈阳性者不宜报考,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三、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对符合照顾条件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以上录取规则仅适用于我校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另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 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关于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

  2008年我校部分专业试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2008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含基地班)、对外汉语、戏剧影视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含主持人艺术方向)、广告学];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管理科学、人力资源管理);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气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生物科学(应用生物学)、生物信息学]。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17楼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21

  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1、67507948

  传真:0512-67507942

  网址:zsb.suda.edu.cn

标签:招生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