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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二级运动员进行全省统一专项测试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4-08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作者:未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已报名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持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的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统一测试,经测试合格并被认定的考生,可以享受照顾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冰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

  1.报名时间:5月11日

  2.报名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篮球馆。报名时考生应携带:身份证、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成绩册、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对等待下发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可先行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务于5月31日前持证书原件到所在市(行署)招考办审验。市(行署)招考办
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名单于6月3日前报省招考办备案并公示。

  3.收费:每名考生应交报名费15元,测试费30元。

  三、测试时间:5月12日

  四、测试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五、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所持二级证书的项目内容参加测试,不得改项。

  2.持有两个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只能选一项参加测试。

  3.田径、游泳项目的测试执行国家最新规则。测试项目按公布的测试标准执行。测试要求及评分标准将于4月中旬在我办龙招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

  4.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冰上项目测试中,前40分测试内容未得到20分(不含20分)者取消以下内容测试资格。

  5.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以补测。

  6.所获证书必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且为应届毕业生。  

  7.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遵守纪律要求,对在测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舞弊及替测行为的考生将按教育部第18号令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标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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