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中医药大学等3所院校部分专业自2008年起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次进行录取的批复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水产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你们关于要求列入本科第一批招生批次院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调整批次的专业须“属于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属于博士点对应的本科专业以及该专业已有二届毕业生”的原则,同意下述学校部分专业自2008年起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批次进行录取:
一、上海中医药大学的中医学(含中医、骨伤及运动医学等3个方向)、针灸推拿学和中药学等3个专业;
二、上海师范大学的古典文献、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和环境工程等5个专业;
三、上海水产大学的生物科学和食品科学与工程等2个专业。
希望各相关高校积极做好调整批次的各项准备,顺利稳妥地推进招生工作。
特此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