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学﹝2008﹞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鄂教学﹝2008﹞5号文件规定,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高考报名结束后凭体育比赛(运动会)的成绩(获奖等次)证书、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原件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按照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在3月14日前将考生体育(运动会)成绩(获奖等次)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打印出带有照片的报名登记表送市、州教育考试机构;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协助教育行政部门体卫艺(或基教)科(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复审合格的全部报名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报名信息盘,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于3月17日至18日期间送省教育考试院初审,然后由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测试地点办理有关考试手续,缴纳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由高校选拔的获得一级运动员等级以上(含一级)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须持运动会比赛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始证件和所在单位(学校)介绍信,于3月18日前直接到有关高校登记,由高校将其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审查,合格者由高校组织在3月22日前到其所在辖区的区教育考试机构集体报名,由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采集考生信息并进行普通高考体检。
三、测试的组织及内容
(一)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指导和协调。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的职责是: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组织管理及指导和协调;考生报名资格复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试分类分组编排;测试规则的制定;《测试手册》以及各类证件的制作;准考证的制作、发放;选派成绩记录员;考试日程安排及项目编排、号码布制作;裁判的选聘与管理;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比例。
省教育考试院的职责是:考生报名资格初审;派员巡视;成绩合成及公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职责是:考场布置、电子设备等的准备及调试、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设有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参加田径测试)等项目,每位考生限报一项。
四、测试时间与地点
4月4日8:00-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凭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后,领取准考证及号码布。
测试时间:4月5日至7日。
报名、测试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运动场(首义校区)。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按照报考条件严格审核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体育(运动会)成绩(获奖等次)证书原件。对审核合格者要集中公示一周。对考生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从严查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所在中学应对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进行诚信应考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提高考生诚信应考意识。
3.今年我省将在测试过程中使用电子测量设备,裁判当场公布成绩,所有考生必须在各测试项目成绩单上现场签字确认。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专业测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今年将对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集中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5.各招生院校须于3月25日前根据学校需要,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报送拟招生项目和分项目拟招生数(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