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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1-11文章来源:长安大学作者:编辑员

一、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有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知识,能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熟悉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实践与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
  
  毕业生主要从事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设计、室内装璜与设计、广告设计、造型与包装设计以及管理、教学、科研、开发等工作。学制四年。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且无色盲、色弱,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凡当地省招办组织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并获得合格证。

三、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在甘肃、湖南、山东、陕西共计招50名。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方式:一律采用考点面报,不接受函报。

2、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报名地点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甘肃省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

0931-8651485

127

128

湖南省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长沙市井湾路784#

0731-5677267

2 22

223

山东省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

0536-8223019

229

31

陕西省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南二环路中段校本部

029-82334104

36

38

3、考试科目:

素描(满分150分),色彩(满分150分),共计300分。

4、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所在省省发统一标准的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5、所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省发艺术类报考证及我校的专业准考证参加测试。

6、考生不得跨省考试。

7、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颁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请于2008年4月10日以后登陆我校“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录取办法及收费标准

1、凡当地省招办组织专业课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取得统考合格证,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

2、录取时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

3、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为合格的基础上,将考生文化课考试总成绩的40%与我校专业课考试总成绩的60%两项之和计为综合成绩,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文化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数学不得低于40分。

5、我校计划按文、理分别制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分别排队。

6、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品行、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7、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传真:029-82334099

学校网址:http://www.chd.edu.cn

招生办公室:http://zsb.chd.edu.cn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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