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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0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8-01-03文章来源:www.gkzxw.com作者:未知

 西南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美术类(含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绘画、雕塑四个专业)、音乐类(含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审核确定,现予以发布。

    一、学校及专业介绍

西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麓,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新闻传媒学院现设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三个本科专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教学条件优良。学院专业教师具有较深厚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多年新闻传媒人才培养的经历,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了许多专业性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坚持专业技能与人文素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人才培养定位于培养“专业技能扎实、人文素养深厚、符合社会需要”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实用型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专业以影视编导与制作方向为本,同时兼顾对学生多媒体和新媒体制作技术的训练和培养,力图打造“一专多能”的精品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者;

2.热爱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一定的艺术特长;

3.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一般不低于1.68米;女,一般不低于1.58米);

5.我校谢绝今年无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报考。

三、报   名

(一)报名形式

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到我院指定的考点报名处(详见报名时间及考点设置表)报名,不受理函报和代报。

(二)报名材料交验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材料不全者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名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1.  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报考证(未获得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的考生,可用学生证代替报考证。待发放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后,将复印件寄至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艺术招生办公室);举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省份的考生还需出示艺术统考合格证;

   3.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登录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网站下载);

   4.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4张(背后请注明姓名、省份及艺考号)。

(三)报名时间及考点设置

1.200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全国共招收120名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个专业各招收60名学生。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如在两个考点重复参加考试,一经发现,取消所有专业考试成绩。

3.报名截止时间为报名最后一天下午6:00。

 

 

报名及考试地点

招生人数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播主

广电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

15

15

3月8日——10日

3月11-13日

 

山 东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15

15

2月22日——23日

2月23-25日

 

湖 南

湖 北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

20

2月13日——14日

2月14-16日

石家庄

河 北

河 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10

10

3月8日——9日

3月10-11日

(四)报名考试费收取

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省市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交验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经各考点现场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艺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

考试内容

分值

广播电视编导

①口试:自我介绍、回答提问

50分

②笔试:文史知识

100分

③笔试:故事续写

100分

④笔试:电视节目评述

100分

               总 分

35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①自我介绍、才艺表演(除语言之外的展示)

50分

②口试:普通话语音测试

50分

③口试:指定稿件播读

100分

④口试:即兴主持与评述

100分

 

总 分

300分

(二)专业考试时间

各考点考试时间参见报名时间及考点设置表。

(三)考试纪律

1.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西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规则》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本专业的资格。

五、录取原则

(一)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1. 考生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的专业:获得省级统考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2. 考生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考的专业: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及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参考各省重点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二)入学后,学生住宿实行公寓管理,宿费标准、公寓管理费及其它杂费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三)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通讯地址: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艺术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070;023-68367708(传真);

学院网址:http://xwcm.swu.edu.cn/

学校招办网址: http://bkzsw.swu.edu.cn/

声明: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

举报电话:023-68252551、68252504

标签: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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