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8年艺术招生办法出台,艺考本科录取线不能低于二本60%
本报讯 昨日,省招办公布2008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办法,要求艺考本科录取线不能低于二批本科录取线的60%,高职高专录取线不能低于省招办确定的高职高专录取线的70%。同时还公布了2008年高校招生美术专业联考分数线:本科专业145分,高职高专专业120分。
联考达到145分可报名校考
省招办提醒,美术联考成绩达到145分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艺术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录取时,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院校均执行145分。
教育部批准的自行划定本校艺术和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院校实行自主招生。未参加全省美术类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145分的考生,可以参加这些院校组织的校考,高校根据校考成绩确定本校合格生源,不考虑考生的联考成绩。
艺考考生必须参加高考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若招生学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艺考录取线有限制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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