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快速导航 投稿说明 学历验证 高考专题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招生 > 招生简章 > 艺术类简章

西安培华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12-26文章来源:www.gkzxw.com作者:编辑员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艺术设计、动画和绘画专业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设计才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热爱播音与主持事业,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方法

  1.我院分别在山西、山东、内蒙、陕西设置报名考试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各考点均接受考生面试,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3.专业课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并凭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招生办办理《文化课报考证》报名。   

  4.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后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

  凡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动画和绘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每门满分10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方式

   初试:自我介绍、指定稿件(新闻类)朗读、才艺表演;

   复试:指定稿件(文艺类)朗诵、指定内容评述。

  3.专业课考试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和绘画专业考生请自备画具、画板、水粉颜料)。

标签:招生
免责声明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最新高考政策解读
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历年高考试题及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