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人才培养需要,2007年我校继续从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择优选拔部分具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或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为严格保送生招生管理,保证保送生招生质量,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范围及计划: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招生计划:50人。
2.招生专业:我校各普通类本科专业均可招收保送生。(将根据保送生专业志愿、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特长学科,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发挥学生特长的专业。)
二、保送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保送生资格: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下列各地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排名前20%)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些学校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南昌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学校名单为准)。
(六)获奖运动员。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
三、报名与申请办法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申请者须认真填写《西南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在“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bkzsw.swu.edu.cn),也可通过网上报名,网上填写《西南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并打印,填写或打印的《西南大学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经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者在高中阶段所获各种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并寄至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要求提供近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截止日期:2008年2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招就处招生办公室(邮编:400715)。联系电话:023-68252513 68250942 自动传真:023-68367775
四、资格审查与测试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确定为拟录取保送生的人选,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程序为:
1.学校招就处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来校参加测试考生的材料(证书)原件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其保送生资格。
2.测试: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保送生测试。测试分两部分进行:(1)文化测试:时间3小时。文科:涵盖语文、英语、历史、地理、政治等相关知识;理科:涵盖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知识;获奖运动员:免文化测试。(2)学科专家组面试:时间30分钟。竞赛获奖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知识和能力测试;外语学校学生参加外语水平和能力测试;省级优秀学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测试时间:2008年3月8日(3月7日报到,电子摄像,领取《准考证》)
测试地点:西南大学招就处招生办公室
3.学校招办在全面考核、择优认定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保送生人选,并根据其专业志愿、测试情况、高中阶段文化课成绩和特长学科,确定拟录取专业。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办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和专业进行审核。
五、录取程序
1.学校将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通过“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2.我校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将及时发放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
3.保送生所在中学将保送生档案材料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六、招生监督与纪律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全过程。
2.保送生招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及其所在中学要本着对国家、对学校、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对已被我校录取,后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保送生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本办法由西南大学招就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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