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号、黑招考办普招字[2006]3号和教育部教学司[2007]20号文件精神,为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2008年我校将招收参加高考和高考免试的两类高水平运动员。为保证招收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以及本校高水平运动员项目建设需要,本着“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的原则,从参加测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具有高水平运动能力的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参加高考的高水平运动员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考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体工队现役队员需离队入校学习)。
二、招收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收项目:
田径、健美操、乒乓球、游泳、冰雪(大道速滑)。
2、招生计划:
招收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人数的1%,各项目的招收人数将根据我校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
三、培养方式
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将编入同级新生的专业班级学习。学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运动成绩,执行《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成绩管理规定》政策。
四、报名、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1、冰雪(大道速滑)项目
报名时间:200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1号楼201室招生就业指导处
测试时间:2008年1月2日
测试地点:待定
2、健美操、田径、游泳、乒乓球项目
报名时间:2008年3月25日
报名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西区1号楼201室招生就业指导处
测试时间:2008年3月27——28日
测试地点:待定
咨询电话:0451-86390111
五、报名程序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报名时,在我校网站上下载报名表(或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索取)一式两份填好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成绩册、秩序册、成绩证明、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和所在学校或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免冠照片四张(其背面注明学生姓名、性别、体育专项和毕业学校名称)到学校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
工作人员要严格仔细审查运动员的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方允许报名,其成绩册等相关复印件留在学校存档备查(高考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需留存原件。待办理完录取手续后返还本人)。
六、测试程序
体育专项测试由体育教学部负责组织,招生就业指导处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由测试领导小组将测试成绩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的需要,确定合格的运动员名单。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按要求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并公示。
凡报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测试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取消测试资格,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办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只需参加高考报名),其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若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则需参加其统一测试并合格。
我校将对公示备案的合格运动员,按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规定予以办理录取手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高考免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课考试,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育任务的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以上简章是根据教育部2006年及2007年的文件制定,若2008年相关规定有变动,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