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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08年选拔体育特长生的通知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7-12-18文章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作者:未知

  上海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精神,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继续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学校将根据运动队的具体需要,进行2008年体育特长生的选拔工作。经过专项和身体素质测试及文化课考试,综合考虑考生的运动水平、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等,择优认定一批高水平体育特长优秀学生。

一、 招收项目

1、重点项目: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网球、赛艇、健美操。

2、非重点项目: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

二、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 报名办法

  即日起登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zsb.sjtu.edu.cn或www.sjtu.edu.cn下载“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逐项填写并贴上照片(另附二张1寸照片),请相关部门填写好意见、盖章,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和“写明本人详细回信地址的空信封”于2007年12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寄至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招生小组收。

四、 选拔程序

1、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学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发出参加学校测试的通知(2008年1月1日起发通知)。

2、2008年1月26日至28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举行选拔工作。

①  2008年1月26日体育专项测试:专项运动水平(含专项素质)、身体素质能力测试。

②  游泳、田径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球类及其它项目按[上海市中学生优秀运动员测试办法]执行。

③  重点项目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2008年

1月28日文化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均为笔试。

3、体育特长考生的体育资格必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

4、重点项目考生经测试合格及非重点项目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与考生签订《体育特长生认定书》,享有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优惠录取政策。

五、 优惠录取政策

1、考核成绩优异(第一档),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仅限于符合报名条件第 2 条标准的学生),我校予以录取。

2、考核成绩优秀(第二档),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0%,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3、考核成绩优良(第三档),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4、享受上述优惠录取政策1、2、3条,即享受第一、二、三档政策的重点项目(篮球、乒乓球、游泳、田径、网球、赛艇、健美操)的学生总数为40名。

  5、非重点项目考生材料审核通过,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第一批重点院校投档线,享受加10分的排序录取。

六、入学复查

  录取的考生,九月份进校后须通过各项复查,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作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① 除上海、浙江、安徽、山东、四川、江西省市外,其它省市只招理科考生。

② 通讯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体育系招生小组收

联系人:刘庆广  电话:021-62932037  传真:021-62932791

特别提请注意:教育部关于2008年体育招生文件尚未下发,如有变化我校将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体育系
                                               二00七年十二月

 

标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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