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了最新的全国400家自费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10年1月8日),包括留学服务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资格认定书编号等核心资质情况。记者从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其中上海有13家留学服务机构获得教育部的资格认定书。
教育部提醒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一定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学校。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 “营业执照”,并核对其核心资质情况。同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缴付有关费用时,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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