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增强考生选科和人才培养的精准匹配,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有效衔接,全国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确定了2027年及以后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简称“‘通用版(2027)’选考科目要求”)。现将“通用版(2027)”选考科目要求予以集中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01、基本情况
此次公布拟在鄂招生高校共2186所,涉及招生专业(类)共81804条。其中,本科专业高校1222所,涉及招生专业(类)49786条,高职(专科)专业招生高校1144所,涉及专业(类)32018个。
02、适用范围
“通用版(2027)”选考科目要求供2024年及以后秋季入学、2027年及以后参加高考的高一年级的学生选科时参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各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的科目。
2025年、2026年高考选科要求仍以高校根据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所编制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可在湖北省教育厅官网高校招生专栏进行查询,http://jyt.hubei.gov.cn/bmdt/ztzl/gxzs(点击查看))。
03、使用规则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确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需变更选考科目要求的,须经按程序报审。原则上相关变更结果适用于2年后参加高考的考生,高校不得在招生当年临时变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招生录取时,各高校将按照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结合招生录取有关实际情况,确定分省份的招生专业(类),以及分物理类、历史类的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本次公布的专业(类)并不一定都会在我省招生,2027年及以后各高校在我省招生的详细专业(类)及计划以高考当年实际公布的为准。
04、科目设置要求
此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以高校招生专业(类)为单位设置。高校从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和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根据实际选择1科、2科、3科或不提。选择1科的专业(类)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该专业(类)对考生选考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不作限制要求。
示例1: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历史”,表示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须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B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思想政治”,表示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须有“思想政治”;
C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历史”“思想政治”,表示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须首选科目“历史”、再选科目须有“思想政治”;
D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思想政治”“地理”,表示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须有“思想政治”“地理”;
E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表示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不限。
示例2:农学类的农学专业
F高校考试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表示考生报考该专业时须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须有“化学”“生物”。
附件:2027年拟在鄂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
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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