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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指南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24-12-24文章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作者:未知

  一、考点设置

  笔试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面试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37号)。

  二、考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音乐表演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四个科目;音乐教育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器乐、声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兼报考生,有重复考试科目的,仅参加一次考试,考试后按《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向考生提供两个统考专业类别成绩。

  三、时间安排

  考生于2024年12月23日8:00起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自2024年12月28日9:00开始,考生根据《准考证》公布信息按规定参加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乐理、听写)

考试时间 考场 考试地点 进出考点安排
2024年12月28日 听写09:00-09:50 乐理10:00-11:00 第001-052考场 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致公楼 西北师大 云亭校区西门
第053-079考场 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

  (二)面试(视唱、器乐、声乐)

  考试实行“考评分离”方式,即考试现场录制考生考试音视频材料,专家评委不出现在考试现场,考后集中通过查看音视频材料对考生表现进行评分。仅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在同一时段先后在声乐/器乐考场、视唱考场完成相应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教育的考生同一时段先后在声乐/器乐考场、视唱考场完成主项及视唱科目的考试,再根据时间安排完成器乐/声乐考场副项科目的考试。错过考试时间的,考点不安排补考。

  五、面试考试流程

  (一)入校核验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检录时间准时到达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东门,经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后有序进入考点,根据路标指引至考点检录处。除考试限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检录候考

  考生进入考点检录处前,应提前存放好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并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的检查。考点配备智能安检门,除考试证件、考试所需服装、乐器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考生检录完成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候考区域等候。

  (三)签到备考

  工作人员将引导考生至候考区域就座并核验考生身份。根据现场考试进度,候考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前往考场备考区准备考试,进入考场前再次进行身份核验,确认身份无误后入场考试。如考生现场放弃考试,按工作人员要求签字确认后离场。

  器乐/声乐作为主项科目考试备考时考生点击考务平板“开始抽题”按钮抽取所上报器乐乐曲/声乐曲目1首,抽取结果由考试系统随机产生,试题产生后,考生不得要求更换。

  视唱科目考试备考时考生点击考务平板“开始抽题”按钮随机抽取视唱试题,并在备考区使用平板进行备考。试题由考试系统随机产生,试题产生后,考生不得要求更换,备考时间不超过1分钟。

  (四)音视频录制

  考生依次进入器乐/声乐考场、视唱考场参加考试(报考音乐教育考生还需第二次到达考点参加副项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指定区域就位,不得调整摄像机和话筒等设备,查看考场内显示屏显示的本人相关信息。根据系统语音提示,正对主摄像头完成所在考场科目的考试音视频录制。

  1. 主项(器乐/声乐)。考生抽取乐曲/曲目后进入器乐/声乐考场准备考试。考生准备就绪并口头示意,听到“考试开始”指令后,进行主项(器乐/声乐)科目考试。

  主项为器乐的考生在考试时演奏练习曲1首、抽取的乐曲1首,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考试录制8分钟后自动停止,考试过程中不做任何提示,考生须自行安排好练习曲和乐曲的演奏时间。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要求背谱演奏。

  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在考试时演唱抽取曲目1首,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考生可根据语音提示在考场内电子钢琴上弹奏所演唱曲目的第一乐句或标准音a1,以便确定自己演唱歌曲的音高。考试时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2. 视唱。考生进入视唱考场,所抽取的试题将展示在考场大屏上,考生通过考场大屏查看并完成考试。考生听到“考试开始”指令后进行视唱科目考试,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总时长不超过1分钟,考试录制1分钟后自动停止。考试开始前系统会提供标准音a1。

  3. 副项(声乐/器乐)。考试范围仅包含报考音乐教育的考生。考生进入声乐/器乐考场准备考试,考生准备就绪并口头示意,听到“考试开始”指令后,进行副项(声乐/器乐)科目考试。

  副项为声乐的考生演唱上报曲目,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试录制3分钟后自动停止。

  副项为器乐的考生演奏上报乐曲,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试录制4分钟后自动停止。

  各科目考试录制过程中,考生若提前结束考试,须举起“结束考试”的标牌示意,方可提前结束本科目考试。如考生中途放弃考试,仍须录制未完成科目音视频,考生须口头表达“我自愿放弃该科目考试”,并举起“结束考试”的标牌示意,结束当前科目考试。

  考场有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五)签退离场

  考生所有科目音视频录制完成后,按系统语音指令确认回放音视频,确认无误后在考场外签字确认并迅速离场。考生确认回放音视频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内容或状态等。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202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和《考生指南》,详细了解考试安排、考试流程等,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冬季为呼吸道疾病多发季节,考生应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交叉传染。

  (二)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进出考点,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和安检。

  (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他具有无线接收、传送功能的电子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节拍器、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如有携带,在进入考点前自行托管保存。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为顺利通过安检,考生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

  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宜进行金属探测器等设备检查的考生,应在检查前声明,并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如不提前声明,后果自负。

  (四)笔试

  1.考生在参加听写、乐理科目笔试时应在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西门排队进入学校,根据路标指引到相应考点门前排队,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开考45分钟前,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封闭区域);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教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教师复检,确定无违规物品后,方可入场。

  3.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或中性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等)及相关证件。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放在座号单旁,以便进行身份查验。佩戴口罩的考生,在接受检查时须摘下口罩。

  4.考生拿到答题卡、条形码、试题、草稿纸后,应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如遇条形码分发错误或答题卡、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答题卡、条形码、试题、草稿纸检查核对无误后,分别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贴条形码区”栏框内。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答题卡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或涂改。凡因答题卡上条形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情况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考试开始哨响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进行主观试题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试题。答题卡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能折叠答题卡或在书写过程中造成答题卡破损。

  6.考试结束哨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收齐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7.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8.所有考试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保持安静,不准跺脚、打拍子,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夹带、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答题卡、条形码、试题、草稿纸等,不得故意撕毁试题、答题卡或者其他考试材料,违者按违纪、作弊处理。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或监考老师。

  (五)面试

  1.考生在参加视唱、器乐、声乐科目面试时应严格按照《准考证》检录时间到达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东门,经工作人员核验《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后有序进入考点,根据路标指引至检录处。检录时间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检录处);迟到和缺考考生一律不予补考。

  2.钢琴考场提供钢琴,声乐考场提供电子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如有运送大件乐器(马林巴、低音提琴、竖琴、架子鼓、双排键、排鼓、古筝等)的车辆,从西北师范大学知行校区东门驶入,将大件乐器运至知行校区文心楼指定区域后从西门驶出。考生需提前在大件乐器上标明姓名、联系电话等。

  3.考场音视频录制背景为米黄色,考生提前做好着装等相关考试准备,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得随意调整考场设备(话筒、摄像机等)。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节拍器等。

  4.考场内设有补光灯,考生注意不要直视光源。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5.考生按照规定进行考试,未按照要求考试而影响评分结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须按照上报的唱法/乐器、曲目/乐曲、练习曲进行考试,声乐/器乐作为主项时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两首曲目/乐曲,且必须演唱/弹奏系统随机抽取的曲目/乐曲。器乐/声乐科目的考试中,考生可以从练习曲、乐曲/曲目的某一处开始或结束,考试音视频录制时间自动结束,考生若仍未演奏/演唱完毕,不影响评分。

  视唱科目的考试,考生须按照试题要求准确完成全曲。

  6.准考证号为考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考试全过程考生禁止透露姓名、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言语的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六)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携带电子设备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组织作弊、提供或传输试题、答案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2025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残疾考生,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须在考试前5个工作日内向考点提出申请,及时提供《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点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

  (十)各考试科目笔试考场安排及面试抽取试题均由计算机程序随机安排,无法通过人工干预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相信个别辅导机构或个人声称可以花钱安排考试时间段或“搞定”内部工作人员的谣言,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可向警方报案。

  七、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0931-7971922

  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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