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
高考成绩及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本人高考成绩及后续的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1.网站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henan.gov.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
2.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只读邮件向考生发送电子成绩单、录取信息以及高招体检报告。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将向关注公众号并绑定考生信息的考生一对一推送成绩和录取结果。
4.“豫事办”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豫事办”小程序(安卓系统可在应用市场搜索下载“豫事办”APP),进入“高考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服务事项,查询自己的成绩及录取结果。
5.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查询。
6.招生院校网站亦可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于6月27日18:00前持本人准考证向考生所在报名点提交申请,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逾期不予受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复核,主要检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存在差错,是否与公布的考生成绩一致,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成绩复核结果。
以上服务均免费。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综合服务大厅:提供考试招生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1)公布往年院校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公布军事、公安、司法类专业以及定向培养军士面试、体检分数线;(5)在录取期间,公布相关批次投档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期间,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转信息查询。
5.《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
(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等;
(2)各院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通信地址、网址等);
(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6.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招考生咨询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咨询留言栏目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服务号在线咨询,或拨打河南省考生服务热线电话0371-55610639进行咨询。
7.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5日-26日在中原科技学院、黄河科技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邀请在豫招生高校参加,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咨询服务。届时考生可与高校面对面交流互动,详细了解学校招生政策、专业特色、人才培养、就业情况等相关信息。6月25日-27日,开展2023年普通高招网上咨询活动,考生可登录“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进入“高考咨询活动”进行登录、注册。现场及网上咨询活动均为服务性、公益性活动,不收取高校、考生和家长任何费用。
为帮助广大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充分满足考生咨询需求,在考生和高校之间搭建交流平台,省教育考试院联合河南广播电视台,于6月19日-7月3日举办2023年高招“网络面对面”视频直播活动,考生可通过“大象新闻”客户端参与有关活动。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1)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名单;
(2)公示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名单;
(3)公示艺术校考合格考生名单;
(4)公示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2.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符合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6日开通。考生须首先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然后点击首页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登录成功后还需输入动态密码)并填报志愿。
2.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把密码透露给他人,更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考生如无法自行重置密码,请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对口招生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重置。开通动态密码的考生如动态密码信息丢失,可尝试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考生服务菜单中绑定考生号,然后通过微服务→密码验证重新获取动态密码,也可按照重置密码的办法前往报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重置。为了提高考生个人账号的安全,强烈建议考生开通动态密码,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3.请考生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并绑定考生信息,可通过官网的咨询留言栏目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咨询,平时留意查看微信公众号、10639639短信服务平台等推送的消息,保持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报名所在地基层招生考试机构的联系畅通。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完成提交后,即视为与高校之间的志愿约定生效,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并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档案。
为了提高网上填报志愿的效率,正式志愿填报时,考生可提前从考生服务平台下载志愿草表,按要求认真查阅专业目录以及招生章程,打印或者按照草表格式线下填写拟报考志愿,再进行线上志愿填报,志愿信息填写完成后,须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确认无误后尽快保存,整个过程应在30分钟内完成,切勿长时间等待,避免超时导致无法保存。
5.考生在当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若想放弃所填志愿,可以在志愿浏览页面下方直接点击“放弃志愿”进行志愿放弃操作。由于“放弃志愿”操作将取消考生已报的志愿,并且考生无法再次报考被放弃的志愿,系统为了确保安全,将根据考生账号绑定的安全措施验证考生身份。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体育类本科批共用一个“放弃志愿”按钮,一旦点击,则上述类别的这些批次全部放弃,不能再填报。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体育类专科、艺术类专科也是共用一个“放弃志愿”按钮,操作办法同上。放弃志愿操作界面也有相应的提醒。放弃志愿操作成功,考生将不能再填报当前该批志愿。
6.填报志愿需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说明及其中有关院校和专业情况,重点了解拟填报院校的各项信息,特别是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高校招生章程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站均有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链接,《专业目录》中也有相关的院校网址。
7.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须注意:通过相应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均单独设立批次,原则上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纳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应按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填报。考生如同时符合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志愿可以兼报。
公安、司法类专业的国家专项计划随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8.本科提前批(除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外)、专科提前批(除艺术、体育类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外),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地方公费师范生(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均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1个专业+1个设岗县(市、区)”为1个志愿,每批次设12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艺术类、体育类的地方公费师范生随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批次投档录取,按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每批均可填报1-12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9.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中,专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军队招飞志愿先于其他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投档,未被录取该志愿的考生,继续参加本科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投档。
10.设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3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
11.在相应批次设民族预科班志愿,考生可以选报1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经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
12.艺术类专业批次分为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艺术专科批。其中艺术本科提前批为顺序志愿,可填报2个志愿,1个“学校+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每个志愿设置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业调剂仅适用于在豫招生计划设有专业组的高校,不设专业组的高校无法调剂)。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和艺术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可填报12个志愿,1个“学校+专业(或专业类)”为1个志愿,不设置学校调剂和专业调剂志愿。
13.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1个院校+1个专业”为1个志愿,每批次设12个志愿,不设志愿调剂。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考生在提前批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不得兼报同批次其他类别志愿,但可兼报其他批次的院校志愿。
14.本科提前批各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艺术类本科与非艺术类的本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在本科提前批不能兼报,其他批次如出现兼报,按照各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安排顺序进行投档。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体育、定向培养军士、空乘、航海、医学、师范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类别,各类别不得兼报。
15.由于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等因素而产生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提高考生填报志愿的针对性和投档的有效性,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集中单列,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医护类专业、农林矿类等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专业调剂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如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较高收费类和民族限定和医护类等专业,应按不同院校志愿分别填报。
16.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平行志愿批次中,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定向西藏、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志愿后,系统将直接在志愿浏览页面显示打印承诺书按钮并发送只读邮件提醒,考生需按时打印签字,交报名所在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免费本科医学生还应同时提交资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7.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录取时对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考生应进一步查阅拟报高校招生章程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投档依据,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须重新填报。
五、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1.普通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高考成绩总分加上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2.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1)艺术本科A、B段:按照院校录取规则,遵照考生所报志愿,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2)艺术类专科:按照我省设定的投档规则,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一次性投档。
3.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1)体育类本科: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在我省体育类各专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别计算出考生在所报院校的投档排序成绩,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和对应的投档排序成绩逐一进行检索匹配,一经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且计划未满额的志愿,即进入该志愿拟投档队列;如计划已满额,但考生投档排序成绩高于该志愿拟投档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则进入拟投档队列,同时将最低分考生从拟投档队列中移出,对被移出考生的后续志愿继续检索,直至考生全部志愿检索完毕。当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检索完毕后,将已进入拟投档队列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招生院校。
(2)体育类专科:按照我省统一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专科控制分数线基础上,计算出考生投档排序成绩,将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生院校计划的100%比例,将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给院校。
六、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应通过第一条所述查询途径确认。
七、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延误。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向其提供档案。
八、被录取后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考生增强诚信意识、履行志愿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结合我省平行志愿各批次志愿设置数量总体增加等因素,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本年度报名参加高考,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类别),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4个;对本年度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仍将根据我省志愿设置情况适度限制其填报志愿的数量。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九、警惕和防范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和非法助考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故意混淆留学培训、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等,谎称花钱买试题、买答案、买分数、保录取进行诈骗活动,甚至承诺达不到预定分数或上不了理想大学就退款,骗取家长钱财。过去曾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防止陷入骗局;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371-556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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