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已经拉开帷幕,省教育考试院梳理了自2022年12月至统一高考开考前的有关专项工作,形成2023年招生考试的简要月历,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的同时,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将针对各项工作专门制订有关政策文件,请考生密切关注。
2022年12月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省教育考试院已发布2023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安排。各类别统考时间安排如下(如因疫情调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
统考类别 | 考试时间 |
美术类 | 2022年12月3日 |
服装类(职高) | 2022年12月3日至7日 |
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 2022年12月4日 |
摄影摄像类 | 2022年12月8日至10日 |
编导类 | 2022年12月11日 |
表演类(戏剧表演) | 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 |
表演类(服装表演) | 2022年12月15日至18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2022年12月17日至19日 |
音乐类 | 2022年12月18日至29日 |
舞蹈类 | 2022年12月18日至29日 |
根据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全省统考。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同时提醒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开始登录“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按照《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考生须知的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
2023年1月
有关优惠录取政策、专项计划及其资格申报
一、2023年高考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1.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自2023年高考起,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且连续3年实际就读的考生,方可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加分,不符合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统一”要求的考生,不享受该加分政策。
2.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考生具备下列情形,可以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5)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5分。
上述(1)-(5)项为全国性加分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7)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8)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3分。
(9)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3分。
上述(6)-(9)项为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面向我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
二、专项计划申报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符合我省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
4.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高招优惠信息具体申报时间待《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下发后,另行确定。
艺术类统考合格资格线公布
各类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将于2023年1月13日左右统一公布,同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可通过高考“报名缴费指定系统”打印《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
2023年2月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2月21日-28日。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方可参加高职单招报名。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见省教育厅即将下发的2023年高职单招文件。
2023年3月
高考体检工作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生、单考生、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推荐免试生、各类单招、省内公费定向对口招生师范生、中职技能竞赛获奖免试生以及准备参加2023年农民大学生计划和高职单招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等五类社会人员)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
2023年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全省高考体检工作预计在3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布置后,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自行安排。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
已经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须在有效期内)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在3月底前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2023年4月
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暂定将于4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考点举行。
强基计划网上报名启动
强基计划网上报名正式启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高校简章要求参加报名申请。
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申请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基本条件审核后,可按照高校招生简章要求,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023年5月
全省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公示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下旬起在网站统一公示全省享受普通高校招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考生可登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查询本人取得的相应优惠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