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函〔2022〕35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鲁政发〔1999〕7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3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评审工作。在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和有关本科高校、各省级行(教)指委以及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信息审核、申报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共有450项成果获得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现予公布。
开展省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是学习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重要举措,是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支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对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育人成效的集中展示。本次获奖的项目是长期坚守在教学和管理一线的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扎实开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过程中取得的成果,集中展现了近年来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成效与进展,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各地各有关院校及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学习和借鉴获奖成果,加大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抓手,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等重大工程,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获奖名单点击查看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