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复核须知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见附件)文件要求,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的高考成绩存有异议,应于2022年 6 月 25 日下午 17时前,持本人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复核办法文件中相关要求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点击查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