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397号)要求,依据《军士招收工作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军士人才,现就2022年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2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全国29所地方高职院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1303人(含女军士17人,具体见附件1)。我省2022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在《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并单独编制定向培养军士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抽组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建立联合办公机制,负责本地区定向培养军士招收的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
(一)宣传报名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征兵办公室,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和普通高级中学,要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二)志愿填报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Q段填报高考志愿,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投档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院校专业不足6个的按实际填报)。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当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
(三)体检政治考核
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格检查,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根据考生人数确定。具体程序:①确定体检人员。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不足4倍按实际定)确定体检对象,由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8日前将体检对象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提供省征兵办公室。②通知考生报到。6月30日前省征兵办公室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区分体检对象户籍所在地,将名单下发至各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1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逐一通知考生,核对人员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等信息,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通知情况应记录备案;考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3张1寸免冠红底照片(各市州报到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③组织体格检查。各市(州)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部门,选定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设置体检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封闭式体检各项要求,统一使用网络版征兵体检系统组织体检,女生体检安排在男生结束后组织,各单位具体开检时间及时上报省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实施,严格依据《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办理。各市(州)于7月10日前完成确定对象的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并将有关结论进行公示,及时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四)网上公示
7月15日至19日依托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全省考生体检政治考核结论,考生或家长对结论有异议的,市(州)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答复,确需进行复查复审的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逐级上报最终结论。8月5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合格考生数据提供省教育考试院(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
(五)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安排在高职(专科)批Q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从上线(高职<专科>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分类抄送招收部队。8月15日前,各市(州)征兵办公室将录取考生《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报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移交定向培养高校,装入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