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2018年音乐术科将原来为笔试的《乐理》和《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这是广东考试标准化和信息化的新举措。
根据《考试大纲》,调整后的考试科目变为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其中视唱练耳与乐理分为机考与视唱两部分。机考通过对考生练耳能力和乐理两个部分的测试,判定其整体音乐素质。视唱采用面试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流畅性以及音乐的表现力。机考占该项总分值的80%,视唱占该项总分值的20%。
其中,器乐考生的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等18种乐器。
此外,《考试大纲》调整后考试分值分配不变,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总分为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占30%)、声乐得分(占35%)、器乐得分(占35%),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