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9月28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自10月中旬起,派出23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市、县(市、区)和大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是: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资助经费拨付到位情况、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评审发放情况、资助管理机构建设情况以及助学育人工作开展情况等。督查组将实地查看市、县和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财务账表、学生档案等资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对资助工作的意见。
专项督查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政策贯彻落实不力、经费拨付缓慢、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的市、县(市、区)和学校给予全省通报。
近年来,我省逐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资助政策的全覆盖,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