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省总共有416人报名参加高测,退回资料1人。最后上网公示总人数为415人(2014年409人),较去年增加6人。
各项目(公示人数)统计如下:
篮球:2014年共205人,2015年共178人(男145、女33),减少27人。
排球:2014年共17人,2015年共20人(男13、女7),增加3人。
足球:2014年共39人,2015年共67人(男62、女5),增加28人。
乒乓球:2014年共21人,2015年共29人(男17、女12),增加8人。
羽毛球:2014年共17人,2015年共18人(男10、女8),增加1人。
游泳:2014年共7人,2015年共10人(男8、女2),增加3人。
健美操:2014年共5人,2015年共1人(男1),减少4人。
武术:2014年共5人,2015年共12人(男8、女4),增加7人。
跆拳道:2014年共3人,2015年共4人(男1、女3),增加1人。
田径:2014年共89人,2015年共76人(男45、女31),减少13人。
考生应符合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我省在田径、篮球等测试项目中使用电子测量设备,测试结束当场张贴公布考生成绩。其余测试项目也将部分使用电子设备,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当场由裁判员、记分员及考生签字确认。
我省对各项目测试过程进行录像,以防范代考。若对测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高测”资格或被高校录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或录取资格;在“高测”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考生在“高测”中作弊的,将取消其各阶段、各科次考试成绩(统一高考成绩亦无效);对考生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测试的等严重作弊行为将取消其本次测试成绩,并暂停1至3年高考文化课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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