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4〕19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精神,我省的体育单招工作将于2015年3月1日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校要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并报我院备案;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招生,认真履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承诺。
二、认真做好考生的报名工作。一是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考生的运动技术等级必须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应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二是协助考生做好补报名工作。由于不符合所报院校要求审核未通过的考生,3月17日至30日由招生院校在系统上进行补报名。三是做好考生的纪律教育工作。各招生院校应在考生报名时教育考生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并就考试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对考生予以提醒。通过报考须知、张贴考生考纪教育公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对考生加强考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考生诚信考试。
三、文化课考试安排。根据《通知》有关精神,我省2015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由我院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25日-26日,考点为华南理工大学。各有关高校要按相关要求将文化考试费用缴交给考点。考试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派出工作人员到考点协助组织考试。
四、认真组织考试,严抓考风考纪。各招生院校及考点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体育总局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工作要求,特别是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工作,同时,进一步严密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缜密排查清除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隐患,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前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挑选并培训好监考员。考点要配足配齐金属探测仪、作弊克等防范作弊的设备,加强对考生入场前的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要认真详实记录好违纪舞弊考生的违纪事实,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
五、认真做好专业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录取纪律,确保录取工作科学规范、严密有序,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培养目标等,合理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考试院备案。同时,招生院校所有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必须按规定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6月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数据上传体育单招考试系统。
六、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招生院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简章)、招生计划、考试时间地点、公示考生资格及审核人员名单、录取原则、录取要求和录取结果。专业考试工作结束后,公示裁判员名单。考生资格及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应该包括:姓名、性别、运动项目及运动员等级、文化成绩、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加分分值、录取结果等。有关信息要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畅通考试咨询和申诉渠道。招生院校要公布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确保方便可靠,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布。
八、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及时通知辖区内各中学和考生,按各招生院校的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工作。
附件: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