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65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和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4]134号)规定,为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计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只报考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0月11日8:00至14日17: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4年10月14日8:00至17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4年10月22日8:00至24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
(二)专业考试报名
1. 考生于2014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 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4月1日至18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三)考试项目:
1. 身体素质三项必考: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 专项技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一项: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
(四)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均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五)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川招考委〔2014〕56号文修订后的专业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
(六)考生应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提前到达考点,通过指纹验证系统后参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考生须知》。
(七)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的考生,2015年4月9日现场确认,4月10日至13日考试。
第二批: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的考生,2015年4月14日现场确认,4月15日至18日考试。
(八)我省2015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均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九)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和2015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其责任自负。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5年5月7日至8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5年5月11日8:00至13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体育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体育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090713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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