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学毕业生离开校园时尚未就业,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就业部门提出申请,接受技能专项培训或创业培训。7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我区将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
自治区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负责人介绍,我区将集中全区职业培训优势资源,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从往年情况看,高校毕业生申请参加的技能培训基本集中在秘书专业、心理咨询师专业、物流师专业等。部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会选择参加创业培训,为自己的创业之路找到敲门砖。
组织培训时,就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将按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专门的培训方案,强化技能操作训练。接受培训的毕业生可享受600元至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培训机构。高校毕业生接受技能鉴定时,也可享受一定补贴。培训机构将制定培训方案,规范使用大学生版创业培训教材,高校毕业生可免费接受培训。培训结束后,人社部门将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高校毕业生进行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通过考试的,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随后,各培训单位还将为参加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用人信息,帮助其实现就业。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生,指导其在合适领域开展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