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安排,省征兵办公室定于7月10日至13日在成都统一组织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体格检查和面试。请相关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参检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动〔2014〕15号)规定,凡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填报了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考志愿后,且其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试点高校体检面试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参加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审定的体检面试分组安排及参检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参加体检面试具体日期由省征兵办公室统筹安排。市级征兵办公室根据省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参检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
(一)体格检查。考生体格检查安排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十号),考生体检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上午7时30分前;因故不能于当日9时前报到参检的考生,可于翌日7时30分前报到补检(补检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13日9时)。
(二)面试。考生面试安排在省征兵办公室(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七号),考生面试报到时间为本人参检日下午14时前;因故不能于当日16时前报到的考生,可于翌日14时前报到面试(面试报到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6时)。
三、体检面试内容
考生体格检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公室会同部队试点单位(海军、空军、二炮、武警部队)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参检报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1寸近期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日饮食宜清淡,勿食高油脂食物,不得吸烟、饮酒及服用药物;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并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20时后禁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不吃早餐、不饮水)。
(三)考生由各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地点参检,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面试场地。
(四)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缴纳任何费用;考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各市(州)体检面试分组安排 点击查看
2、各市(州)体检面试考生名单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