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市公安局、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对2014年市录取场和各在渝高校招生录取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通告要求,录取期间,除录取场工作人员、经录取领导小组同意进入录取场的高校联络员及其车辆以外,其余人员及其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录取场;录取场工作人员及高校联络员凭证进出录取场,任何人不得转让或出借证件;录取场重要部门或场所,凭特别证件进出,无证严禁进入;高校联络员凭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等,按录取批次分批办理联络员证,且在本批次适用,联络员完成有关任务后须按规定时间离场并交还证件。
通告强调,录取期间,录取场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带亲属及非录取工作人员进入录取场;社会各界来访一律到录取场专设的咨询信访室接谈,不得进入录取场其他部门或场所;严格执行录取场安全保卫制度,安保人员对出入人员及车辆必须严格安检、验证、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录取场;录取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录取场门口围观、哄闹、堵塞交通,任何人不得到录取场寻衅滋事、扰乱录取工作秩序;录取信息由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统一发布,新闻采访须按录取场宣传组统一安排进行。
通告指出,违反以上规定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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