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工作,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经与自治区公安厅研究,现将2014年我区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工作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并组织实施,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监督。面试工作在银川市统一进行。
二、凡拟填报公安类院校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公安面试。
三、考生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公安面试。
参加公安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在辖区派出所下载政审表格,做出政审鉴定,携带政审结论合格、盖有公章的政审表并携带运动鞋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景安庄(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唐徕渠东侧、兴庆区法院西侧,宁夏人事社会保障厅斜对面)参加面试。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6月25日至26日。吴忠市、中卫市和固原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25日,银川市和石嘴山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26日。公安类院校专科面试时间:8月2日。
四、为确保公安面试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社会声誉,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公安厅纪检委电话:0951-6136053;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电话:0951-604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