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普通中小学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班级和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活动即将展开,各校的推荐名单将于本月30日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明年高考将要执行的《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办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按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因此,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评比也格外受到家长的关注。
本次评选表彰,计划评出辽宁省优秀学生36人。2012年辽宁省省级优秀学生共计35人,这些考生多来自省内重点中学。
省级优秀学生每校最多一人各校轮流分配
辽宁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省优秀学生应为已获得过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包括作为本次各市推荐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的高三应届毕业生中最优秀的学生。
辽宁省教育厅强调,各项优秀名额是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团市委统筹决定的。各市教育局、团委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对基层学校的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严禁把名额集中使用在个别县(市、区)或学校。
尤其是在普通高中优秀学生评选方面,每所高中的名额不得超过一个人,并逐年在各普通高中学校中轮流分配。各种奖项都必须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评选,学校不能突破,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奖项不能集中分配毕业年级名单提前公示
由于获得部分省级优秀奖项,可能会在中高考中享受不同程度照顾政策,因此在本次评选中,省教育厅特别强调,各市分配名额时,要做到重点学校、一般学校、城乡学校、民办学校、民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统筹兼顾,不得集中分配给毕业年级。
普通中学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所占名额比例不得超过50%。
同时,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上报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班级和省优秀学生前,要在推荐学生所在班级、学校将推荐名单及推荐评选称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团市委审核后上报。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推荐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取消被推荐者荣誉称号,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兰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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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考办消息,2014年高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至21日;普通类、体育类统考考生以及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员单招、保送生等单独招生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至29日。
报名期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学历证件和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各市相应的报名点参加报名。详情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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