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浙江省力争到2015年,建成5所具有“211工程”水平的大学,同时,浙江省高校90%以上的国家、省级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对外开放共享。
近日,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就人才培养、科技支撑和文化建设3个方面提出10条意见。
《意见》围绕“增强服务创新驱动的自觉性;大力培养创新人才;着力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高校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聚集;推动高校与企业深度融合;鼓励高校开放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加快高校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创新创业培训;积极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10个方面,要求各高等学校从自身特点和条件出发,抓紧制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方案,尽早部署服务创新驱动的各项工作。
根据《意见》,到2015年,浙江省将争取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比达到1:1。5所左右高校达到“211工程”建设水平;浙江全省高校90%以上的国家、省级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实行对外开放共享。
此外,浙江省还将每年办好1—2场省高校科研成果面向企业转化推介会;积极争取依托高校建立14个产学研联盟中心,每年举办2—3场专项对接会。高校科技人员带职务技术成果创办企业的,允许其职务成果作价入股,增加个人股份,同时,在浙高校全日制学生休学创业的,可保留学籍2年。
今后,浙江省将进一步落实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提升增量,建立健全专业退出和淘汰机制,增加学生二次选专业的机会,强化学生学习的选择权;着力对省内高校10个左右学科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十二五”期间有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全面实施“2011计划”,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协同创新中心体系,着力建设30个左右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建设30个左右高水平创新团队。
记者 江耘 实习生 谢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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