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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招生办解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政策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13-04-09文章来源:长春日报作者:张佳

  吉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吉林省参加升学考试(高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发布,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8日,省招生办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报考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必须是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3年以上,含3年);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吉林省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户口迁至我省一年以上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前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是经我省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通过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一年以上,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报名办法及报考步骤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或户籍迁入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已迁入的考生还需携带《户口簿》)及父或母工作、住所证明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报名手续,并填写《吉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查表》。

  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随迁子女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合格者允许报名参加高考。未参加公示或审核不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允许在我省报考。

  记者 张佳

标签:吉林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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