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省“异地高考细则”正式公布。自2014年起,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记者在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中了解到,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各市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段学校升学考试的具体政策。
记者从威海市教育局获悉,威海市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定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按省教育部门的要求执行。首先,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及时掌握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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