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提交

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共建福建师范大学协议

高考资讯网  更新时间:2012-11-25  文章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作者:未知

  11月24日,福建师范大学发展进程中迎来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性时刻。当天下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福建师范大学协议签字仪式在福州西湖大酒店隆重举行。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高教司司长张大良,教师工作司副司长葛振江,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赵灵山;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省政协副主席李祖可,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强,省教育厅厅长鞠维强,福建师范大学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签字仪式。陈桦、刘利民分别代表双方签字。

  受苏树林省长委托,陈桦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教育部长期以来给予福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她说,福建师大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在福建高等教育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福建师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此次省部共建福建师大,是福建高等教育事业和福建师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我省将抓住省部共建的契机,着力提升福建师大办学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陈桦说,当前,我省高校正处在加强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希望教育部继续关心支持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支持高校与国内高水平大学合作,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刘利民表示,福建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创造了许多很好的经验。教育部将一如既往支持福建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围绕海西发展战略,支持海峡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更好为两岸和平发展大局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福建师大办学历史悠久,希望通过省部共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协议,教育部将对福建师范大学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1.指导和帮助制定战略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2.加强在教学、科研、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学校在体制机制方面改革创新。3.支持和指导学校做好“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培育工作,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博士点、人才培养基地等布点和建设中将学校纳入整体规划统筹考虑。4.在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扶持。5.指导学校开展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立项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和政策倾斜。6.支持学校与北京大学建立全面合作机制,推进与北大在干部交流、师资培训、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对口交流和合作。7.推进学校开展国际和闽台教育交流合作,支持与台湾有关高校合作举办海峡学院。8.吸收学校参加教育部召开的直属高校的重要会议,推动学校与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相互学习和信息交流。

  福建省将进一步集中力量重点建设福建师范大学,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1.把学校作为福建省高等教育建设的重点,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大对学校的支持力度,支持学校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工作。2.大力支持学校建设闽台文化交流、教育合作的平台与机制;支持学校“两岸青年大学生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和组织开展两岸青年大学生交流活动。3.在人才培养、博士点建设、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条件。4.支持学校围绕福建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博士点布局,在新增博士学位点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根据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度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5.在实施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百名领导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和“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给予倾斜支持。6.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基地、本科教学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立项建设方面给予支持。7.对学校基本建设等给予优惠政策和倾斜支持,在校舍建设、资产划转、校办产业、后勤社会化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先帮助化解旗山校区建设债务。

  此前,国务院台办发来贺信,祝贺福建师范大学成为福建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贺信中说,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形势下,相信省部共同重点建设福建师范大学,将为福建师范大学着力先行先试,从更高层次、以更高水平参与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带来发展机遇。希望福建师范大学以省部共建为契机,秉承优良传统,发挥资源优势和师范院校特点,汇聚各方力量,为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新贡献!

本网站的信息及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及各院校网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教育新闻Education News
高考资讯Entrance Information
高校招生College Admis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