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上学”“有学上”转到“上好学”
河南义务教育进入推进均衡发展新阶段
“现在我省义务教育工作重心全部转到均衡发展上来,从‘要上学’‘有学上’逐步转到‘上好学’阶段。我们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孩子。”在河南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上,副省长徐济超这样概括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所处的阶段特征。
河南是人口大省,也是义务教育大省。目前,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24万所,在校生1560.87万人,义务教育规模占全国十分之一。做好义务教育工作,不仅对河南意义重大,而且对全国也至关重要。为此,河南省根据现阶段义务教育发展现状,将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均衡发展上来,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负责人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通过验收的地方,省政府将实行问责。”徐济超强调。
河南省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保证学生上学路途“平坦”,就近入学。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小学或者教学点,人口稀少、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凡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或撤并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撤并学校如有必要可恢复。对确需撤并的学校,县级政府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听取家长、师生等意见,要坚持先建后撤,坚决制止盲目撤并。
河南省要求,加大对特殊群体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要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档案,建设寄宿制学校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对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大政策倾斜,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王艳玲表示,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布局学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配置校长和教师资源,形成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常态机制;三是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据了解,按照规划,今年底河南将有40个县(市、区)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15年累计100个县(市、区)实现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基本均衡,并通过省政府的评估验收和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评估认定。为确保目标如期实现,河南省政府出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办法,对学校规模与班额、校舍设施、教育经费、师资队伍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建立了评估验收和复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