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本市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市十次党代会要求,积极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继续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及任务,深化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下半年工作情况,现制订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一、深入实施中长期规划纲要,推进部市共建工作
1.推进部市共建工作。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2012年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的战略部署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2012年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包括深化省级政府统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优化地方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全面增强学校发展后劲与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改革、积极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试点审批办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探索构建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机制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2.落实中长期规划纲要项目。加强“10+10+27”项目跟踪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推进教育发展与改革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审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政策研究、“十二五”期间本市高校事业发展规模、教育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校园文化建设及社会教育资源利用等若干重大改革议题。深入开展27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3.推进院校设置和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本市地方高等学校“十二五”期间发展定位、办学规模和基建项目规划调研。指导有关院校做好学校更名等院校设置工作,起草《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推进上海科技大学筹建工作。
二、加强学校德育,促进学生思想素养提升
4.实施“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国家教改项目。在前期各项目组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初步形成高校思政课教学指南、“两纲”修订版、德育资源库平台等相关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队伍衔接,开展雷锋精神案例研究。
5.推进高校德育。承办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观摩会,组织首届长三角高校思政课教学比赛,举办马克思主义理论青年教师研习班,开展上海高校思政课教师访学交流。评选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举办全市辅导员技能大赛和体育比赛。
6.深化中小学德育。举行“2012年度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展示活动”。搭建班主任成长平台,组织开展“长三角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出台《加强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组织中职校德育工作优秀项目评选。
7.实施“学生实践和创新基地建设工程”。构建“21博雅”网络资源平台,开发文博、科普、法制、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资源,试点建设10个“学生社区实践指导工作站”。推进上海市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
三、加大建设力度,促进基础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8.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开展阶段性总结宣传工作,筹备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会。加大幼儿园建设工作力度,完成全市新增40所幼儿园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加强对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看护点的管理与支持。启动全市幼儿园保育人员专业培训。指导华东师大做好世界学前组织2013年教育会议的申办和筹备工作。
9.促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市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2012年学校建设项目。推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郊区农村,组织开展郊区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对口办学签约。深化第三轮46所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筹备召开委托管理工作研讨会。总结提炼新优质学校推进项目学校办学经验,开展新优质学校推广工作。
10.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进一步扩大公办学校招收随迁子女人数。继续开展适合随迁子女实际的教育教学研究,推进随迁子女融入教育。建立完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办学成本跟踪机制,完成为150所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配备综合实验室的市政府实事项目。
11.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指导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试点学校做好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推进特色高中建设项目,引导高中学校实现错位发展、办出特色。研究探索有利于高中学校特色发展的高中招生政策。总结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首轮试行情况,研究改进考试制度的政策设计。
12.加强课程教学与评价改革。完成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开展中学阶段区本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征集展示活动。完成《上海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课程领导力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0-2012年)》。进一步推进小学有效实施“快乐活动日”。召开本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会议。
13.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开展“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阶段性总结,召开项目总结交流大会。完善本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绿色指标体系,基本建成本市基础教育学业质量数据库,推进区县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14.做好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的公示公报工作。开展虹口、闸北、普陀、青浦等区的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开展奉贤、嘉定等区的区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专项督导工作,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监控机制。
四、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
15.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高职和应用本科的衔接试点工作,促进中职-高职-应用本科的有效衔接。优化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配置、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开展基于学分互认的中高职衔接试点。改进和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的投入方式,研究制订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6.加大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方案,推动中职校向特色和品牌发展。继续推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开展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上海市级特色高职院校建设。
17.加强职业教育课程与专业建设。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工作。推进中职“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研究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工作指引》。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总评工作。制定精品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承担教育部开发50个具有国际水准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任务,编制开发指导手册,启动首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工作。完成2012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工作。启动第二届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设计大比武。积极组织本市职业院校参加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及2012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大赛。
五、深入实施内涵工程,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18.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继续推进“985工程”、“211工程”建设,会同相关委局根据985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评审结果,划拨2012年市政府引导性资金,推进上海高校“985工程”三期建设。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质量的意见》。继续推进上海地方本科高校“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
19.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开展学位授权点优化布局和统筹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上海“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经验交流会”。开展学位授予信息系统建设调研,加强学位授予和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实施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学质量检查。
20.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各专业和专项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搭建教学改革平台。研究编制各学科基础实验教学规程。建设上海高校课程资源跨校共享中心。实施本科专业综合教学改革试点,开展卓越工程、卓越法学、卓越医学和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高校发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21.推进实施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研究制定上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收益和股权奖励办法、无形资产的管理等办法,成立上海高校技术市场有限公司。实施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培育国家协同创新中心。
22.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工作。颁布《上海教育对外开放“十二五”行动计划》。举办上海国际教育市长咨询会议。争取获得教育部同意上海纽约大学正式设立的批复。继续实施高校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和海外名师项目。建立示范性上海市外国留学生社会服务中心,设立若干个中国文化体验基地与社会实践基地。
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
23.构建开放多样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开放大学建设,构建上海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正式挂牌运行,完善运行机制,探索学分银行分部建设。筹备召开第二次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推进大会。完成上海老年大学四所分校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建设。
24.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继续推进2011—2012年度学习型组织创建评估工作,公布评估结果。举办第八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完成学习型社会建设课题调研工作。
25.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继续完善高等非学历教育各项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并开展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注册登记审核和日常监管。全面完成对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状况和办学行为的依法评估和专项督查。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26.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建设。实施高校教师质量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建设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推进研制教师分类分层培训课程大纲、课程征集指南。举行全市暑期中小学校长、园长专题培训工作。实施第三期“双名工程”基地培训。做好第四批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和新疆喀什教师来沪培训工作。
27.稳妥实施绩效工资改革。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工作,并开展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8.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组织开展已参加考试人员的面试和认定工作,认真组织下半年的考试工作。完成定期注册试点工作。
八、扎实做好上海教育其他重要工作
29.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健全完善民办高校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启动《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以及《政府扶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修订完善特色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创建方案和遴选指标,正式启动特色民办学校创建工作。筹建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30.加强学生体育、卫生、艺术等工作。组织实施第二届上海市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推进区县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建设工作,开展区县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工作,推进校园体育场地“分隔工程”。完成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中小学生营养干预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第四届上海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研制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评估标准。开展2012年上海市学生军训工作检查指导。
31.稳步推进上海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稳妥完成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课题研究,并着手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制定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地方本科院校春季招生考试方案。完成高考考点标准化建设。
32.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启动上海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探索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培养良性互动机制。开展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的新一轮评选工作,全面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上海市职业(生涯)发展教育研究所的筹建工作。
33.开展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调研,探索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作机制,完成“优化长三角教育资源配置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开展《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工作。继续推进教育法研究学会相关工作。积极做好高校章程建设推进工作
34.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颁布本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实施校车许可制度。出台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意见”规范性文件。印发高校技防发展“十二五”规划。制作大学生安全教育课件、宣传光盘,开展高校大学生安全教育状况调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管员培训,加强高校保卫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高校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指挥系统。
35.加强经费管理与审计。组织实施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好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市财政开展教育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高中、中职和高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课题研究。完成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相关整改工作。继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开展对高校和区县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的督导。
36.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召开2012年本市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开展教育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制定印发《2012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实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现场监察。组织开展以幼儿园收费情况为重点的教育收费联合检查。
37.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成果展示会。组织2012上海市高校、中学(中职校)学生“汉字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和“汉字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38.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围绕上海智慧城市建设总体目标,进一步推进“上海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的融合,完善教育资源和管理的共建共享机制,推进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启动实施高校节能监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学生事务信息化建设。开展2012年度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