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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说明
(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说明)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提供的是对2012年全国1554所普通高校在陕分批次、分科类、分专业全部在陕招生计划的信息查询。为便于考生理解招生计划信息内容,现做如下说明:
一、院校名称前的四位数字为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后的数字为该院校分科类、分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专业名称前的两位数字(或英文字母)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的数字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教育部规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等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均为面向全国招生。因此,在本计划汇编中以上所列院校(专业)均未标明招生计划数。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可不编制来源计划。因此,本计划汇编中这部分艺术类专业也未标明招生计划数,但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可填报其志愿。
艺术类专业名称后注明“美术类”者,表示该专业属于美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注明“须校考合格”的,是在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院校组织了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艺术类专业名称后注明“编导类”者,表示该专业属于编导类专业。编导类专业注明“须校考合格”的,是在全省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院校组织了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艺术类专业名称后注明“播音类”者,表示该专业属于播音类专业。播音类专业注明“须校考合格”的,是在全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院校组织了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除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外,省内高校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划分为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并实行专业课院校联考,联考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所考专业的志愿。省外高校除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外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合格考生方可填报其志愿。
三、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参加提前批本科录取,并在专业名称后注明“免费师范”。
四、在提前录取批次中,军队院校各专业培养目标后如注明“合训”,意思为“学历教育合训、任职培训分流”组训方式,即将军队院校按该组训方式招收的初级指挥干部学员,安排在学历教育院校用4年时间完成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和军政基础训练后,分流到相应任职教育的院校,一般用10个月时间针对拟任指挥岗位完成任职培训。培养目标前如注明“指”,意思为指挥类专业,注明“非指”为非指挥类专业。
五、按照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要求,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等4所院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凡报考上述4所院校的考生,应参加省军区负责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军检(与其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六、北京大学等62所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凡欲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参加由省军区负责组织的政审、面试和军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各专业培养目标前如注明“指”,意思为指挥类专业,注明“非指”为非指挥类专业。
七、专业名称后注明“定向××就业”,是指报考该专业且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须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所有考生。
专业名称后注明“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报考条件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陕西中医学院、延安大学和西安医学院等3所院校在提前批本科招收的免费医学定向生,其学费全部由国家承担。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且被录取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的乡镇卫生院所在县(区)卫生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免费医学定向就业的生源范围为全省所有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单独设置志愿,执行二批本科线,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农村生源、定向单位所在县(区)生源的顺序优先录取。
北京大学等110所高校在单设本科批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校在单设专科批次所列的招生计划,是国家自2012年起,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专项计划。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43个县(区)名单见陕招办〔2012〕10号文件,只有经这些县(区)资格审核并公示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单设本、专科批次的志愿,其本科录取在提前批本科结束后、一批本科开始前进行投档;专科录取在三批本科结束后、高职(专科)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被录取后不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的定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解放军理工大学在第二批本科的招生计划为定向人防系统就业,所录取考生没有军籍。
八、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院校代号1017) 的考生,须通过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的政审和面试。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029-85582842,各市国家密码管理局联系电话:西安029-86780286、铜川0919-3283133、宝鸡0917-3260622、咸阳029-33210111、渭南0913-2126126、汉中0916-2213374、安康0915-3288871、榆林0912-3280501。
九、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考生可直接向院校咨询或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查阅。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研读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避开自身条件受限的院校和专业。因自身条件不符合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又要坚持报考此类院校和专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本汇编公布的录取批次、院校代号及名称、专业代号及名称进行填报。今年在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设有“愿录取到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专业”和“愿录取到其他院校”两项服从调剂表态栏目,其中“愿录取到其他院校”中的“其他院校”不包括军队、公安院校和国防生专业。
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计划招收对象为参加我省单独组织命题考试的“三校生”(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
编辑:张阿芳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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