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南国今报《外省迁入高考考生 学籍户籍须满三年》一文中,刊登了广西高考报名新规定。在原规定中,学籍户籍满一年即可,因此部分外地来柳就读的考生以及家长表示不理解。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州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
从媒体上了解到新规后,从外地来柳州的陈女士感到不安,她是河南人,10年前,她和丈夫来柳州做生意,小孩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在柳州市读书了。如今,她的小孩在柳铁二中读高三。两年前,因家庭条件好了,她就在柳州购买了房子,并将户口迁来柳州,现在新规出台,户口迁来柳州要满3年才能在柳州参加高考,她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几天,本报连续接到了不少类似的电话。
为此,记者采访了柳州市招生考试院副院长韦跃进,他解释,这项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保护广西高考学生,杜绝高考移民。以理科为例,2011年,湖南高考一本录取分数线为572分,湖北为571分,广西为507分。分数间的巨大差异,加上户籍制度的管理宽松,致使高考移民屡禁不止,在以往的考试中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一些外省的考生在高二学期把户口迁入广西,在广西参加高考,致使广西考生的升学机会被侵占。为此,广西教育部门出台了这样的政策,外省迁入人员的户口迁入时间必须满3年(自迁入当日至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9月30日,属未成年人的,其户口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并迁入),且报名者高中一至三年级需在我区户口所在地就读,有我区户口所在地高中3年的学籍。
韦解释说,新的报考资格对于部分非移民考生来说显得有些无辜,但是从大范围看,却遏制了“高考移民”,保障了区内的考生公平竞争。自从新规出台后,柳州市招生考试院也接到部分考生和家长的反映,考生在柳州读书多年,但是户口迁入时间较短。该考试院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期待对方在原来新规的基础上出台补充规定,从而保护合法落户考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