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为了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教育部启动了被称为“高职211”的“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包括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示范院校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对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将加强。
“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将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同时聘请一批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到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共有三批共109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4所):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上海(4所):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4所):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3所):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4所):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2所):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2所):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5所):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庆职业学院
吉林(3所):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3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江苏(7所):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6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3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2所):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1所):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6所):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威海职业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4所):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4所):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5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4所):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2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6所):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2所):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1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3所):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2所):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3所):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1所):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2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1所):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西藏(1所):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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