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增补考生名单公示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现将高考前因材料不全省主管部门终审后要求补材料,经补充材料和县市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有关主管部门终审通过,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增补公示如下。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获得今年高考加分。
公示时间:2011年6月20日—7月2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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