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分数线揭晓后,填报志愿成了考生们接下来最重要也是最费神的事情。志愿填报被称为第二次“高考”,填志愿也要有“技术”。
广西从2009年开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目前已形成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相结合的投档录取规则。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考生如何更好地填报志愿呢?快来看看今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针对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投档规则为你所做的详细解读吧。
A 顺序志愿下“志愿优先”
投档原则:“志愿优先、成绩排序”
[名词解释] 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
[投档原则] “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即计算机投档时,先以各校为单位,将填报了该院校志愿的考生分别排队,然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向对应的院校投档(详见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示意图)。
[举例说明] 理科考生中有200个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了院校A,300个考生填报了院校B。若院校A招生计划为30人,把这200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计算机按1∶1.2的比例将排在前面的36名考生档案投给该校;若院校B招生计划为40人,把这300人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计算机按1∶1.2的比例将排在前面的48名考生档案投给该校。
B 平行志愿下“分数优先”
投档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名词解释] 平行志愿模式,是指考生在某批次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志愿,所填的多个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或者并列关系,均为第一志愿。其表述方式为:如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
[投档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计算机投档时,首先按照分数将考生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今年广西本科层次的平行志愿设置四个院校志愿,即考生可填报A、B、C、D四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计算机进行检索时,不分院校而是分文科、理科按考生成绩进行排位,再由计算机按排位高低次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即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时,计算机同时分析判断该考生填报的四个院校志愿预投放档案数是否已经达到应投档案数上限(分科类应投档案数=分科类的计划数×投档比例),判断结果分为三种(详见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示意图)。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招生院校有权在1∶1~1∶1.1的比例范围内提出本校的投档比例。如果招生院校对投档比例无特殊要求,则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1∶1.1的比例确定。按比例计算时,凡投档时尾数不为零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0.1还是0.9都按“1”取)。
[举例说明] 例如,考生小李,高考成绩为550分。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志愿的A学校,如果A学校投档档案数已满足,则该生无法投到该校;按规则继续检索B学校,如果B学校投档档案数不满足,则该生档案投到B学校,计算机不再检索该生的C、D志愿。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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