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记者从该省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青海普通高中(含民族高中)学生将实施学业水平考试。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部分组成。其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等11门;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音乐等6门。每门考试科目每个学生可多次报考,以最好一次成绩记入档案,并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所有参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含C等)以上,且考查科目4科以上达到合格者方能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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