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新目录增设了“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由89个增加到110个。2012年起研究生招生工作按新目录进行。这是我国27年来第四次更新学科专业目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公布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9年启动了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并对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的机制进行改革。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表示,新目录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新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增加“艺术学”学科门类后,我国学科门类共有13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新增的“艺术学”学科门类分别包括: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五个一级学科。
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