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刚与国家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北京签署了《国家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就共同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承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出席了签署备忘录仪式。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义务教育的决策部署,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切实把义务教育工作作为造福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实现途径,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通过强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生活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中小学校校安工程、农村初中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城市义务教育大班化小班等工程,着力推进城镇教育园区建设;全面开展教育对口支援活动、城区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改革试点活动,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评选;实行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省级统筹,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择校热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东湖区、渝水区和上高县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西湖区、分宜县、泰和县被评为首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
根据备忘录,国家教育部将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特殊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孩教育、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方面支持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对我省通过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进行审核认定,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授牌,并对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行展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
备忘录的签署,为我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以此为契机,我省将在国家教育部的支持和指导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创新实践,攻坚克难,按照备忘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制定全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认真实施“创新基础教育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推进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等改革试点,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缩小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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